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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領單門店和連鎖店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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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領單門店和連鎖店的區別

1、概念不同

連鎖店是指衆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採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透過規範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

直營店是指由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

2、法律關係不同

直營店主要是指所有權屬於公司並且由公司自己管理。連鎖店一般來講是指公司爲了擴大自己在各個區域的市場,開幾家或更多的直營店,我們講的連鎖店實質也應當是一種直營店,簡單講,多家直營店就是連鎖店嘍,在所有權上理所當然屬於公司了,一般來說,連鎖店有着統一的CI。

3、特點不同

連鎖店具有經營理念、企業識別系統及經營商標、商品和服務、經營管理四個方面的一致性,在此前提下形成專業管理及集中規劃的經營組織網絡。

利用協同效應的原理,使企業資金週轉加快、議價能力加強、物流綜合配套,從而取得規模效益,形成較強的市場競爭能力,促進企業的快速發展。未來零售業不論走向何方,都將邁向連鎖經營。

直營連鎖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集中統一於總部。其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集中統一表現在:所有成員企業必須是單一所有者,歸一個公司,一個聯合組織或單一個人所有。

由總部集中領導、統一管理,如人事、採購、計劃、廣告、會計和經營方針都集中統一實行統一覈算制度各直營連鎖店經理是僱員而不是所有者各直營連鎖店實行標準化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