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爲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爲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爲9%。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爲9%。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爲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爲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爲9%。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爲9%。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