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經歷填寫:
1、在校生、應屆畢業生、未參加工作的:經歷就是學習經歷,XX年XX月---XX年XX月(或的形式,例如1999.09—2003.06)於XX(學校的名字)讀小學XX年XX月---XX年XX月於XX讀中學XX年XX月---XX年XX月於XX讀高中XX年XX月---XX年XX月於XX讀大學,如需填證明人的就填班主任的名字。
2、參加工作的:在以上學習經歷基礎上再加上工作經歷,XX年XX月---XX年XX月於XXX工作。
3、待業的:XX年XX月---XX年XX月 待業,按個人實際來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