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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公務員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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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公務員的條件

報考公務員條件:

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

中國國籍

擁護中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有正常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工作能力

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報考公務員必須是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18—35週歲,必須愛黨,愛國,愛社會,學位達到博士以上的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

一、報考公務員的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5年2月至2003年2月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1980年2月以後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須符合該職位設定的年齡條件

3、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對學歷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

8、 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定向招錄項目生的職位僅限我省2021年底前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項目生”),以及由我省各級兵役機關征集入伍、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報考。

定向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職位僅限由我省各級兵役機關征集入伍的高校新生、在校生及畢業生(透過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統一考試或研究生招生考試、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單位錄取),服現役期滿且於2021年8月底前取得原就讀院校畢業證書的退役人員報考。

招錄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含市級及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爲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項目生基層服務經歷,均可視爲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1年2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的)不得報考。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爲且在禁考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符合兵役登記條件的男性公民拒絕、逃避兵役登記且在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後拒不改正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以及其他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考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