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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喚8小時和12小時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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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喚8小時和12小時區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對違法犯罪嫌疑人傳喚八小時時,八小時是對犯罪嫌疑人詢問查證時間,公安機關在經過查證以後,如果認爲違法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實要進行依法處理時,要延長傳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