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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救援十五項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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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救援十五項基本原則

十五項基本原則:

一、救援人員要穿着救援型救生衣。

二、上游要有觀察員,理想狀況是河流兩岸都有。

三、救援的優先級:救援人員自己優先,其次是隊友,最後是被救者

四、“雞蛋不能放在同一個籃子內”救援時要有預備計劃。

五、下游處要有多重救援方案。

六、救援要保持簡單化。

七、使用正確的救援裝備

八、若被水沖走或者游泳時,絕對不能讓腳下沉。

九、不要指望被救者會救他自己。

十、不能在搜救人員身上綁住固定繩索。

十一、橫渡救援繩索時,不能與水流方向成直角。

十二、不能站在緊繃繩索的彎角處,且人的位置要保持在繩索的上游處。

十三、接觸到被救者後,絕對不要失去他。

十四、在消防頭盔與不戴帽之間作選擇時,絕對要選擇不戴帽,因爲會安全些。

十五、積極原則

溺水現場救援要掌握四個原則:

★岸上優先

★工具優先

★團隊優先

★資訊優先

當發生淹溺事件,第一目擊者應立刻啓動現場救援程序。首先應呼叫周圍羣衆的援助,有條件應儘快通知附近的專業水上救生人員或110消防人員。同時應儘快撥打120急救電話。(資訊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