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項基本原則:
一、救援人員要穿着救援型救生衣。
二、上游要有觀察員,理想狀況是河流兩岸都有。
三、救援的優先級:救援人員自己優先,其次是隊友,最後是被救者
四、“雞蛋不能放在同一個籃子內”救援時要有預備計劃。
五、下游處要有多重救援方案。
六、救援要保持簡單化。
七、使用正確的救援裝備
八、若被水沖走或者游泳時,絕對不能讓腳下沉。
九、不要指望被救者會救他自己。
十、不能在搜救人員身上綁住固定繩索。
十一、橫渡救援繩索時,不能與水流方向成直角。
十二、不能站在緊繃繩索的彎角處,且人的位置要保持在繩索的上游處。
十三、接觸到被救者後,絕對不要失去他。
十四、在消防頭盔與不戴帽之間作選擇時,絕對要選擇不戴帽,因爲會安全些。
十五、積極原則
溺水現場救援要掌握四個原則:
★岸上優先
★工具優先
★團隊優先
★資訊優先
當發生淹溺事件,第一目擊者應立刻啓動現場救援程序。首先應呼叫周圍羣衆的援助,有條件應儘快通知附近的專業水上救生人員或110消防人員。同時應儘快撥打120急救電話。(資訊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