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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城鄉居民養老繳費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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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城鄉居民養老繳費多少

2021-2022年四川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多少2021年四川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四川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辦法的通知》(川辦發〔2019〕27號)規定,現就四川省2019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具體標準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9年1月-4月

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爲20116元,下限爲3353元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爲20116元,下限爲4023元。

2019年5­-12月

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爲16179元,下限爲2697元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爲16179元,下限爲3236元。

各用人單位應按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據實申報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個人實際繳費工資在本通知公佈的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內確定。

2019年1月-4月

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繼續按當地原繳費檔次執行。

2019年5-12月

全省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繳費基數上下限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具體繳費基數檔次由各地本着便民和規範管理原則自行確定。

本通知發佈之日前,已按預繳標準繳納2019年全年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

年繳費基數低於34988元的,各地應於年底前通知參保人員予以補足

年繳費基數高於34988元的,由參保人員自願選擇據實認定或按所選繳費檔次標準予以結算。 一、四川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什麼

年滿16週歲可參保,60歲開始領取待遇。

凡具有我市戶籍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均屬於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的範圍。年滿60週歲,未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保險待遇的居民,即可按規定享受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與繳費年限、檔次掛鉤 “多繳多得”

居民養老保險金待遇由兩部分組成:基礎養老金以及個人帳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由財政全額支付,根據政府財政情況適時提高個人帳戶養老金,是由參保人每年的繳費和按規定享受的繳費補貼構成,也是影響將來領取養老待遇的主要因素,繳費年限越長、檔次越高,將來領取待遇越高。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一)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以省(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爲基準

繳費基數上限:300%社平工資

繳費基數下限:60%社平工資。

1、企業職工凡工資收入低於省(市)社平工資60%的,按60%覈定繳費基數高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覈定繳費基數,但是最高不得高於省社平工資的300%。

2、個體勞動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資以上至300%的範圍內,自主確定繳費基數。

(二)職工養老保險繳費計算方法

1、企業繳費額=覈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

2、職工個人繳費額=覈定繳費基數×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3、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覈定繳費基數×18%。

(三)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按照目前的規定,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爲滿15年,即必須滿180個月。中間可以中斷,不影響領取養老金,但如有中斷,會影響養老金待遇。繳費滿15年的提倡繼續繳納,多繳多得。

下崗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什麼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下崗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確定方法爲當地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可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在平均工資的60%至100%之間自由選擇並確定繳費基數,下崗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按不低於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

繳費=繳費基數*20%*12

例: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爲2000,按照基數60%繳費

一年費用:2000*60%*20%*12=2880

因爲各地經濟水平和政策不同,具體繳多少需要詢問當地社保局。

三、補充養老保險是什麼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三個層次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部分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部分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其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業在滿足社會統籌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爲補充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足,幫助企業員工建立的超出基本養老保險以上部分的一種養老形式。它屬於團體壽險的一種。

用人單位和個人均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爲繳費基數。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爲繳費基數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爲繳費基數。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超過部分應繳的社會統籌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記入個人補充養老保險帳戶。 按規定,只有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沒有超過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就應該按照個人的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爲繳費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且全部個人繳費都計入個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