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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2022年最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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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2022年最新規定

最新的規定是:

只要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60週歲及以上老人,都會享受養老金上漲的福利。標準爲從每人每月基礎養老金225元調整爲255元,65週歲及以上參保農民從每人每月基礎養老金235元調整爲265元。換句話說,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上漲30元。

參保範圍: 凡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應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資金籌集: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爲每人每年100元(僅適用於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羣體繳納)、3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10個檔次。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其他資助)、政府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帳戶。

一、參保對象及辦法

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持本人《戶口簿》或《身份證》及本人銀行存摺(卡)原件和複印件到戶籍所在村(居)委會辦理參保手續。

二、繳費標準

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個檔次。

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於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羣衆的最低選擇,其餘參保人每年在2003000元自主選擇檔次繳費,並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自由變更繳費檔次。

三、如何續保繳費

參保人每年將本人選擇的繳費檔次金額,存入參保時上交的銀行存摺(卡)中,由銀行代扣當年保費。

四、繳費補貼

繳100或200元補40元繳300元補45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或600元補60元繳700元補65元繳800元補70元繳900元補75元繳1000元補80元繳1500元補100元繳2000元補120元繳3000元補160元。以上只對當年正常繳費人員進行補貼。

政府爲一、二級重度殘疾人、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指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家庭)夫妻和省級勞模等特殊羣體代繳每人每年100元的養老保險費。

五、待遇領取條件

制度實施(即2010年)時,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國家規定的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參保繳費後,可按月領取每月60元的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參保繳費人員達到待遇領取年齡時,正常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2元。

六、待遇計發

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基礎養老金。

月領取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目前每人每月60元)+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繳費總額+國家補貼+利息)÷139】

七、退保

參保人員死亡後,其個人繳費、國家補貼及利息的餘額全部退還遺屬。

八、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制度

60歲以下參保繳費人員死亡的,按3個月全省公佈的基礎養老金標準計發喪葬費,按7個月全省公佈的基礎養老金標準計發一次性撫卹金,但總額不超過本人已繳納的保險費(除政府代繳費人員外)60歲以上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按本人4個月基礎養老金標準計發喪葬費按本人8個月基礎養老金標準計發一次性撫卹金。

參保人員在死亡後3個月內申報並辦理相關手續的,方可享受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在規定的火化區內不按規定火化的,不享受喪葬費,但可享受一次性撫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