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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是什麼時代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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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是什麼時代發明

1953 年,DNA(脫氧核糖核酸英文DeoxyriboNucleic Acid的縮寫)的雙螺旋結構模型的提出開闢了分子生物學的新紀 元。

DNA由脫氧核苷酸組成的大分子聚合物,是生物細胞內含有的四種生物大分子之一核酸的一種。脫氧核苷酸由鹼基、脫氧核糖和磷酸構成,其中鹼基有4種:腺嘌呤(A)、鳥嘌呤(G)、胸腺嘧啶(T)和胞嘧啶(C)。DNA 分子結構中,兩條多脫氧核苷酸鏈圍繞一個共同的中心軸盤繞,構成雙螺旋結構。脫氧核糖-磷酸鏈在螺旋結構的外面,鹼基朝向裏面。兩條多脫氧核苷酸鏈反向互補,透過鹼基間的氫鍵形成的鹼基配對相連,形成相當穩定的組合。

1869年

DNA最早是一名瑞士醫生在1869年發現,DNA親子鑑定是1982年纔有的,中國在1985年開始廣泛應用。DNA全名是脫氧核糖核酸,是染色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每個個體的DNA都不同,是人類的遺傳物質,包含所有的遺傳特徵,一個人的體貌特徵、臟器功能等都是由DNA先天決定。

DNA鑑定技術是英國遺傳學家A·J·傑弗里斯(1950-)在1984年發明的。由於人體各部位的細胞都有相同的DNA,因此可以透過檢查血跡、毛髮、唾液等判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