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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篆體和小篆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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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篆體和小篆的區別

繁角篆和小篆主要有時間、用途、形態特特徵三種區別。

1、時間不同:

繁角篆也稱方篆或大篆,是西周後期,漢字發展演變而成的。

小篆是在秦始皇在統一中國後(前221年),實施“書同文,車同軌”,統一度量衡的政策,文字由秦朝丞相李斯負責,在秦國原來使用的大篆籀文的基礎上,進行簡化,統一取消外面六國文字,創制了統一文字的漢字書寫形式。

2、用途不同:

小篆是最正統的字型。秦朝統一中國時,最早的漢字是透過研究七國文字而統一起來的。唐、宋、元、明、清爲正字,在官方場合用於對外公事。

繁角篆因爲屬於方篆,適用於是做印章等,是一種方形的便利字型,屬於小篆變種。

3、形態特特徵不同:

繁角篆形態圓潤,小篆形態方正

小篆的特點是長方形,以方楷一字半爲度,一個字作爲正文,半字作爲豎腳,大致成3:2左右的比例。筆畫水平垂直,圓潤均勻,筆畫厚度基本一致。平衡對稱、空間分割、平衡對稱是印鑑書的獨特魅力。印章的特點是線性化。早期不均勻的線條變得均勻和柔軟。它們用物體畫的線條非常簡潔生動。字形結構趨於整齊。逐漸離開了原來的畫面形狀,奠定了方塊字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