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市車輛繼承過戶手續流程繼承權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公民繼承死者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的權利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證明的活動。法定繼承、繼承權公證、動產:
(1)由被繼承人住所地或者主要財產地的公證處管轄。
(2)申請人應提交以下檔案和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複印件)代理申請的,委託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及複印件,授權委託書應經當地公證處公證監護人應當提供監護人的證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證件
2、死者的死亡證明
3、繼承遺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及子女的證明
5、合法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
6、繼承人在公證處作出的放棄繼承權的聲明。同時,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只有機動車登記後,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所以爲了避免以後可能出現的糾紛,可以在公證處公證後,憑公證處的公證書到相關部門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申請人提供的證件爲:
(1)有效的個人身份證件
(2)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3)填寫車輛變更登記表,再次確認車牌、註冊地址、聯繫人等資訊
(4)經交警部門簽註後換髮新的行駛證
(5)在變更過程中,如保留原車牌,繳納牌照費15元。如果放棄原來的車牌,選擇新的,交15元換證費,100元車牌製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