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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份保險能同時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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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份保險能同時理賠嗎

您好!具體要看您購買的是什麼保險、理賠的是什麼項目了,如果是人身意外險、重疾險以及定期壽險,那麼在後期理賠時,意外身故保額可以累積賠付的,但未成年人由於受到保監會規定的意外身故保額限定,所以,未成年人意外身故保額累積賠付總額不能超過保監會規定的限額。

此外,重疾險的賠償額度也可以累積,如果某人同時在兩家購買了重疾險,在發生重疾醫療事故後,就可同時獲得兩家保險公司的賠償。同時按照合同約定,給付重疾保險金後,相應保險合同就會終止。

定期壽險類產品也符合疊加理賠的標準,這類產品的賠付情形是被保險人身故。

如果某人提前在兩家保險公司分別購買了一份定期壽險產品,在被保險人身故以後,其保險合同的受益人可得到兩家公司的雙重賠償額度。

整體來說,在進行人身保險理賠時,對於“無價”風險(如身故、癌症)的賠付,通常只以保額爲限,投保額度越高、份數越多,能獲得的賠付自然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