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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醫保繳費年限最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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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醫保繳費年限最新規定

蘇州醫保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1、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爲男性滿25年、女性滿20年

2、在蘇州市行政區域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應當滿10年。

經縣(區)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或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批准調動至園區的人員、按照國家安置政策規定由園區接收並安置的轉業軍官、符合規定引進的高層次和高技能人才以及園區管委會確定的其他人員除外。

注意:辦理退休手續時,繳費年限不足規定年限的,可按規定的基數和比例一次性補足。一次性補繳的基數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執行。

法律依據:《蘇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 第四十一條 參保職工享受醫療保險退休待遇的,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金

(二)職工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男滿30年、女滿25年

(三)外地轉入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必須滿10年。

符合前款規定的人員,自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退休手續後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繳費年限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員在辦理退休手續時,應當由參保職工和用人單位按規定一次性補繳(補繳金額=退休時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6%×不足繳費年限)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補繳的醫療保險費全部進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符合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的,終止職工醫療保險關係。

3.殘疾軍人個人帳戶按定額計入,具體標準由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