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車行李託運辦理步驟:
1、過安檢:旅客攜帶行李過安檢,安檢機會檢查行李內是否有違禁物品或者限制攜帶的物品,如果有安檢機會發出“警報”,安檢人員會要求檢視行李並將其取出。
2、進站:透過安檢後,旅客攜帶行李,在進站閘機處刷身份證和進行人臉認證,驗證透過後即可進站。
3、託運:進站後,找到託運點,將需要託運的行李辦理託運。在辦理託運時,需要填寫託運單、將行李打包、過磅、交納運費,獲得行李票。
4、領取行李:到達指定行李領取地方後,憑行李票領取行李。注意:託運的行李最大的重量爲50公斤,體積以適於裝進行李車爲限。違禁物品不可以放於行李當中,行李中也不能攜帶現金、證券、金銀珠寶等貴重物品。
01
到驗貨處驗貨,確認貨物符合運輸規定後,由驗貨人員將蓋有人名章的託運單發給託運人。
02
正確填寫託運單,將品名、件數、到站、發貨人、收貨人等資料詳細填寫清楚。按照貨物包裝標準到打包處打好包裝。
03
持已填好的託運單到司磅員處檢斤過磅,由司磅員將貨物的件數和準確重量用紅藍鉛筆填寫在託運單上,並蓋人名章。
04
持託運單到制票視窗進行制票並交納運費,得到綠色的提貨聯和紅色的報銷聯後,託運程序進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