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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21年學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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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21年學籍政策

堅持“公民同招”要求不動搖

我省將繼續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入學政策。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從實際出發,根據縣域內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佈局、辦學條件、學位數量、交通狀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規模和接收學生的區域範圍。招生片區範圍有調整的,要及時對外公佈,合理引導家長預期。

各地要使用河南省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開展學生資訊採集和招生計劃、招生範圍、錄取資訊發佈等工作,全面實行陽光招生、規範招生。

繼續堅持“公民同招”不動搖

(1)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繼續參照2020年招生工作要求,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招生工作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嚴禁民辦學校自行組織。(2)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對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註冊入學,直接錄取”。

(3)原則上,民辦學校的招生範圍限於審批地行政區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確需超出審批地行政區域招生的,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可適當擴大範圍,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禁止任何掐尖招生

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采取考試、評測或者委託校外培訓機構採取考試、測試、面談等形式選拔學生,不得將各種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爲招生入學的條件和依據。繼續實行實驗班年審備案制,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的名義掐尖招生。全面取消特長生招生。

要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爲主、以公辦學校爲主”原則,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圍,健全完善以居住證爲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確保“應入盡入”。

不得將隨遷子女集中到少數學校

各省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教育局官方網站公佈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設立專門服務視窗,公佈服務(諮詢)電話。不得將隨遷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佔比低於國家規定標準的,且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透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回鄉創業人員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規統籌安排。

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權利。就近安排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安排送教上門,依法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

嚴格控制班額招生

各地要因校施策,嚴格控制和合理調整大班額、超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劃。大班額較重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切實完善工作措施,合理制定招生計劃,嚴格控制小學和初中起始年級的大班額。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按照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

各地要高度重視學籍管理,及時完成小學新生註冊和初、高中新生學籍接續。要嚴格落實學生“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嚴禁爲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控輟保學方面,要聚焦重點地區、重點人羣、重點環節、重要時間節點,重點做好殘疾兒童、貧困家庭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入學工作,加強教育關愛與幫扶,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嚴查“私塾”“國學班”

各地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排查並依法依規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礙義務教育實施的行爲。對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要最大程度滿足人民羣衆對優質教育的需求,積極採取集團化辦學、學區制、結對幫扶、強校帶弱校等方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縮小校際、城鄉、區域之間學校在辦學條件、師資力量、管理水平、教育質量等方面的差距。

十個“嚴禁”劃出招生紅線

在招生紀律上,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外籍人員子女學校不得招收中國籍學生。

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

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爲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爲招生依據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嚴禁義務教育學校對學生進行成績排名、宣傳考試狀元和升學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