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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小賣部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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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小賣部最新政策

不能誘導高中生消費,不能向高中生售賣香菸,酒類,涉及賭博類產品,要告知高中生正常消費,不能讓高中生有高消費、亂消費現象

最新政策如下:

一、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校內設定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

二、對已經設立而經營承包期未滿的校園小賣部、超市,要嚴格限制其經營範圍,不得售賣高鹽、高糖、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飲料,不得對含糖飲料、調味面製品等零食進行廣告宣傳。經營期滿的要立即關停。

三、對實行封閉式管理的普通高中,因校園周邊生活配套設施不全等特殊情況,經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可以由學校食堂爲師生提供無償代購服務,但進貨渠道必須規範,確保質量合格,並不得加價。代購服務的物品範圍必須符合國家規定並經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教育部聯合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頒佈了一則《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

規定中明確指支出,中小學校園內禁止開設小賣部以及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如果有些寄宿制的學校確實需要小賣部,那就必須要依法取得相關的許可證,並且避免出售一些高鹽、高脂和高糖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