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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售電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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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售電最新政策

一、放開發電上網電價,推動市場化交易

按照1439號檔案精神,燃煤發電(含燃煤熱電聯產發電)上網電量,不再實行原有政府定價制度,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透過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市場化的上網電價。

二、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優化政府定價結構

取消目錄銷售電價後,用戶到戶電價由市場交易購電價格(或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平均上網電價)、輔助服務費用、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構成。按照原類別、電壓等級、時段分別設定的高峯、平段、低谷分時銷售電價,調整爲以市場交易購電價格(或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平均上網電價)爲基礎,按照統一規定的比例分別確定。

三、建立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機制,拓展企業入市途徑

積極推進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按照市場價格購電。已經進入市場的用戶,繼續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或透過售電公司購電對尚未進入市場的用戶(含增量配電網),要加強政策宣傳和能力培育,鼓勵引導他們儘快入市。

四、切實保障民生,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