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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2021退休金社平補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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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2021退休金社平補差

按照以前廣東省的慣例,在2020年之前,參加廣東省的養老金調整的退休人員範圍包含了當年6月30日之前辦理退休的人員,比如2020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中,參加調整的退休人員範圍,就包含了2020年6月30日之前辦理退休的人員,這與國家兩部門的要求是完全不一致的。所以在今年的養老金調整中廣東也是按照規定的統一政策進行調整,這也是今年廣東養老金調整方案中變化最大的一個部分。

廣東在往年的養老金調整中,要將上半年辦理退休的人員,納入當年養老金調整的對象,這主要是和養老金的計算方式掛鉤的。按照各地養老金計算的方式,職工在辦理退休時,養老金分爲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兩個部分。其中基礎養老金部分需要和上年度職工月平均掛鉤。但是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般要在每年的7月份左右纔會公佈。所以對於上半年辦理退休的人員,一般都是按照再上一年的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臨時養老金,待下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公佈以後,再計算正式的養老金進行補差。

但按照廣東省的規定,如果屬於上半年辦理退休的人員,由於使用的是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來進行計算的,可以參加當年的養老金調整,但是參加了當年的養老金調整以後,下半年不再重新按照上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重新計算,參加養老金調整後的養老金的就是本人正式的養老金。

下半年辦理退休的人員,由於上年度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已經公佈,是按照新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進行計算的,雖然沒有參加當年的養老金調整,但由於上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體上是屬於增加的,所以個人的養老金還是會增加。這種方式還是有明顯的缺陷,究竟是參加上半年的養老金調整划算,還是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重新計算養老金划算,這中間的數據是不完全一致的。

在2021年的養老金調整中,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明確要求了2021年養老金調整的範圍,必須是2020年12月30日之前辦理退休的人員,各地不得擅自增加調整範圍。如果廣東繼續將2021年6月30日之前辦理退休的人員,納入養老金調整的範圍,就屬於擅自增加調整範圍。所以今年廣東在制定養老金調整方案時,專門下發了一個檔案起草的背景,對於2021年6月30之前辦理退休人員爲啥不能參加今年的養老金調整進行了說明。

那麼對於今年6月30日之前辦理退休的人員,不能參加今年的養老金調整,那麼上半年計算的養老金就不屬於正式計算的養老金,按照要求,待下半年2020年度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公佈以後,對於上半年的退休人員,也還需要按照2020年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進行計算,如果存在差距的,同樣要從退休之月開始進行補差。這樣今後廣東的養老金調整政策和養老金計算的方式也和全國統一了。

綜上所述,2021年廣東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大的變化就是對調整範圍統一到全國的政策之中,即對於2021年6月30日之前辦理退休的人員不再納入今年的養老金調整範圍對於上半年辦理退休的人員,還是要按照全國通行的做法,在下半年按照2020年的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後進行補差。

2021年上半年退休,退休的養老金都是按照社平工資,來給予補齊,2021年上半年退休,那麼一般情況下,上半年養老金的計算方式採用的是上一年的平均工資,到了下半年社會平均工資出來就需要補齊差價重新覈算。那麼2021年上半年退休金補差什麼時候發一起來看看吧!

一、2021年上半年退休金補差什麼時候發

截至目前,四川、重慶等地,都已在去年陸續給予部分“中人”補發養老金。

據瞭解到的消息,2020年下半年宜賓舉行了宜賓市市級機關單位退休人員待遇兌現工作,其中有提到中人待遇的兌現工作。並且有宜賓的小夥伴稱第二批退休中人(2016年-2017年退休的人羣)養老金已經於2021年1月8日到賬。另外2014年-2015年退休的中人在2021年底已經補發。

但我國現在還是有很多城市沒有發出相應政策,因爲養老金需要牽扯到很多麻煩的東西,所以新政策還沒有制定出來。

二、具體的計算方式:

(1)新辦法待遇計發標準=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待遇。其中,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2)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省或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