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級肢體殘疾屬於輕度殘疾,具有一定的勞動能力,可以自食其力,政府沒有任何殘疾補助,只有重度殘疾纔可以享受殘疾補助。
法律依據:《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準則》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本領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爲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區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本領。
3、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效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大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效嚴重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