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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參保資訊的姓名屬於誤用同音字、戶口本載明曾用名、生僻字採用替代字身份證號碼屬於行政區域代碼變更(非出生年月數據)、正常升位(即在原身份證號碼的出生年之前加19,末尾加一位識別號碼,其餘號碼保持不變)的,可以透過本人或參保單位的社保經辦人員攜帶以下資料前往所屬區社保機構徵收部門申請辦理更改:
《社會保險參保資訊變更申報表》(沒有被單位聘用的,不需要此項)
第二代身份證(驗原件,留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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