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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獨生子女加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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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獨生子女加分嗎

江蘇省獨生子女無論是參加高考還是中考,一直都沒有加分。

爲充分體現教育考試的公平公正,國家在制訂政策時,嚴格控制高考加分的項目,取消了許多可能影響考試公平的加分政策,我估計:今後獨生子女考試也沒有加分的可能。

全中國都沒有對獨生子女加分這一說法,但是國家對持有獨生子女證的家庭可進行一系列的補貼發放,其具體獨生子女補貼費用的規定如下:

1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不低於四十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2獨生子女父母是雙職工的,獎勵金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一方屬職工,一方屬純農業人口或城鎮待業人員的,則全部由職工所在單位負擔。統籌標準由政府有關部門覈定

3前款獎勵金,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工福利費項目中列支

4農業人口在鄉(鎮)統籌費中列支

5獨生子女父、母是個體工商戶的,獎勵金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從個體工商戶中統籌解決

6凡領取《獨生子女證》,按規定年齡退休的職工,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過本人原標準工資。

獨生子女是不加分的。

江蘇加分政策如下: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考生,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級以上部門表彰的見義勇爲人員或其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