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類人員可以登記爲公務員,除開這六類人員,其他人員一律不得登記爲公務員。
一是新錄用的公務員,但是要試用期滿並經過考覈合格的纔可以登記。
二是軍轉幹部,但必須是轉業安置到公務員單位的才能登記。如果是轉業到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是不能登記爲公務員的。
三是透過調任聘任等到機關任職的人員,比如說由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調任到行政單位任領導職務的,一般普通人員是不能調任的。
四是經過選舉的人員,原來沒有公務員身份,但透過選舉之後可以登記爲公務員。比如鄉鎮的事業單位人員,經過鄉鎮人大選舉爲副鎮長之後,就可以登記爲公務員。
五是參公單位的人員調到公務員單位,可以登記爲公務員。
六是其他符合登記條件的人員,比如選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