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有三個集合,A{1,2,3,4,5} , B{3,4,5,6,7} , C{1,2,3,4,5,6,7,8,9}
交集:A交B爲:{3,4,5},就是集合當中共同具有的那一部分。
並集:A並B並C:{1,2,3,4,5,6,7,8,9}就是包含的所有的元素的總和。
補集:C對A的補集爲:{6,7,8,9},就是集合C中A以外的元素。
給定兩個集合A,B,把他們所有的元素合併在一起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與集合B的並集,記作A∪B,讀作A並B。
集合論中,設A,B是兩個集合,由所有屬於集合A且屬於集合B的元素所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與集合B的交集(intersection),記作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