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在其他國家的領土上,法國擁有行政自治權和治外法權的合法的居住地。這種租界,一般有法外自治權,是一種不平等的國與國之間的關係。
在舊中國,法租界是法國人透過不平等條約,強行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擁有獨立行政和法律管轄權的居住地。
近代中國有4個在華法租界,分別爲:
廣州法租界、上海法租界、天津法租界和漢口法租界。
法租界是指在其他國家的領土上,法國擁有行政自治權和治外法權的合法的居住地。
租界是指兩個國家議訂租地或租界章程後,在其中一國的領土上爲擁有行政自治權和治外法權(領事裁判權)的另一國設立的合法的外國人居住地(土地國有化)。在中國是指近代歷史上帝國主義列強透過不平等條約強行在中國獲取的租借地的簡稱,多位於港口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