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P,也就是銀行託收,意思是你把單據交給你的銀行,你的銀行再寄給對方銀行(一般須爲客戶指定的銀行)對方銀行收到單後通知客人,客人付了錢後拿單.  
2、 D/P的操作流程   D/P(付款交單)作爲託收業務的一種類型,又分爲兩種基本的交易類型:即期D/P和遠期D/P。
3、 目前國際貿易結算中,各方都遵循國際商會的《託收統一規則》(目前適用的是國際商會出版物第522號,實務中簡稱URC522),來處理有關D/P業務。   即期和遠期D/P的操作流程基本如下:   (1)買方和賣方在合同中約定採用D/P方式結算,這是基礎
(2)賣方交付貨物後準備全部單據(包括貨運單證如提單,和商業單證如匯票、發票等)
(3)賣方向其往來外匯銀行提出辦理D/P託收的要求,填寫託收指示書並交付全部單據
(4)賣方的外匯往來銀行審覈接受後收下託收指示書和全部單據,並開具收條給賣方
(5)賣方往來銀行將全套單據分兩批寄送買方往來銀行(該銀行可以由賣方銀行指定也可以是賣方在託收指示書中明確,後者居多)
(6)買方銀行收到全部單據後將單據向買方進行提示
(7)買方向買方銀行支付款項(即期D/P情況),或者買方審覈單據後予以承兌並在到期時付款(遠期D/P的情況)
(8)買方銀行在收到買方款項後將全部單據交給買方
(9)買方銀行將收到的款項轉交給賣方銀行,並由賣方銀行轉交給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