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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證年審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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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證年審什麼意思

殘疾證要年審。

年審地點爲各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年審對象爲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多重等殘疾人。年審範圍爲已康復、死亡、等級評定不符合《評定標準》的,申請錄入第二代殘疾人證數據庫不符合《評定標準》的。

殘疾證即證是認定殘疾人及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證件。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

殘疾證年審這種說法是錯誤的,一本殘疾證的有效期限爲10年,到期以後拿殘疾人本人及其監護人的身份證與戶口本的複印件到當地殘聯換一本新的殘疾證。

比如說第一次殘疾證的時間是2012年,那麼到今年殘疾證就到期了,就要及時相關材料到有關部門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