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向三條機動車道右側車道行駛車速不能低於60km。
如果車速高於每小時90公里、低於每小時110公里的機動車在慢車道開的話,不會妨礙後面的車行駛,但如果在快車道開的話就會妨礙後面車的行駛,所以不可以在最左側車道行駛。
第七十八條:高速路的車最低時速是要求60公里,最高不得超過120公里。
高速同方向三車道限速是:
1、最左邊一條是超車道,限速爲110-120公里中間行車道限速爲:90-110公里最右邊行車道限速爲60-90公里
2、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
3、高速公路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機動車從匝道駛入高速公路加速車道,應當開啓左轉向燈,在不妨礙已在高速公路內的機動車正常行駛的情況下駛人行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