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發展的特點:
1、在調整手段上,經濟法將各種法律調整手段有機地結合起來對經濟關係進行綜合調整,以達到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的目的。
2、在規範構成上,經濟法既包括若干部門經濟法,又包括指導性規範和誘導性規範等。
3、在調整範圍上,經濟法調整的內容既包括宏觀經濟領域的管理和調控關係,也包括微觀經濟領域的管理和協作關係。
經濟(Economy)是價值的創造、轉化與實現人類經濟活動就是創造、轉化、實現價值,滿足人類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動。簡單地說,經濟就是人們生產、流通、分配、消費一切物質精神資料的總稱。這一概念微觀指一個家庭的財產管理,宏觀指一個國家的國民經濟。在這一動態整體中,生產是基礎,消費是終點。
經濟法學發生論(二)經濟法發展的特點:一是從“非常態法”到“常態法”。
二是從“戰時法”到“平時法”。
三是從“邊緣法”到“基幹法”。
四是從“一元體系”到“二元體系”。
五是從“差異”走向“互鑑”。
一、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的法
二、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
三、經濟法是商品經濟發達的法
四、經濟法是以經濟爲目的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