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九座及九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麪包車、事故車、非法改裝車除外),10年內上線檢驗2次,10年以後每年檢驗1次
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對摩托車,10年內上線檢驗2次,10年以後每年檢驗1次。
對九座及九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麪包車、事故車、非法改裝車除外),10年內上線檢驗2次,10年以後每年檢驗1次
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對摩托車,10年內上線檢驗2次,10年以後每年檢驗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