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制定全區工業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思路和發展規劃掌握全區工業經濟執行狀況,綜合分析工業經濟執行態勢,做好專題調研工作。
(二)負責招商引資、對口支援、橫向經濟協作工作負責重點項目的洽談和招商引資的組織、公共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全區工業招商引資計劃完成情況的統計、綜合分析和檢查考覈工作,協調兌現招商引資中介人的獎勵政策
(三)負責外設招商辦事處的管理工作(四)研究制定全區工業投資規劃、企業技術改造規劃,對產品結構實施調整負責技改貼息和進口設備抵免稅的申報工作。
(五)負責在建內資項目情況統計和跟蹤管理組織推動產學研結合及新產品技術工藝推廣。
工信局主要管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1、推進工業、通信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1、負責全市工業經濟的日常執行調節,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執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
2、擬訂全市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工作
3、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資訊化的發展專項規劃,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產業政策,擬定優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對涉及工業和資訊化領域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5、組織擬訂全市工業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和組織實施技術改造規劃,提出工業和資訊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抓好重大工業項目的督查與協調
6、研究提出促進全市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辦法及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制定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7、負責工業節能工作,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節能行動方案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
8、組織擬訂資訊化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
9、制訂全市資訊安全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協調資訊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資訊系統與基礎資訊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
10、根據國家和省統一規劃,協調全市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和建設,促進網絡資源共享,依法監督管理資訊服務市場
11、負責推動軟件業及資訊服務業發展,組織制訂軟件業和資訊服企業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12、指導全市工業、資訊化領域人才開發與培訓工作,開展人才和智力對外合作交流
13、負責國有工業企業遺留問題的協調處理,負責市直工業企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做好企業信訪穩定工作
14、負責對全市牆體材料改革和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應用,編制並實施本市發展推廣應用新牆材和限制實心粘土磚生產與使用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規劃
15、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工業和資訊化部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第三條 行政許可實施機關應當建立健全監督制度,依法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實施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可以採取書面檢查、實地檢查、抽樣檢查或者檢驗、檢測等方式。實施監督檢查時,行政許可實施機關有權向被許可人詢問有關情況,要求被許可人提供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