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負責本部門的資訊採集和編寫工作,形成電子文檔。
2. 將資訊文檔交由本部門主管領導審覈,經審合格後上傳到指定信箱或發佈到網上。
3. 原則上部門資訊員只負責自己部門的資訊發佈,避免重復發布。
4. 發表的資訊要自行備案,由各部門的資訊員統一管理,以備後用。
5. 有網頁欄目管理的部門在資訊經系部級領導審覈後,就可以上傳到網站來發布資訊(校內網絡)互聯網上的資訊發佈要上傳至相關的部門(綜合辦或黨辦或網絡中心),經過相應的審查,由其完成相應的資訊發佈。
6. 有重要資訊要發佈,如關係到學院發展的、原則性的、黨性及部門級領導掌握不準相關內容的,要上報到上級領導進行審覈再行發佈。
7. 有網頁欄目管理的部門,要注意保護好管理員帳號及密碼,防止他人盜用。如發生帳號及密碼泄露,可以向網絡中心申請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