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針對高齡老人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其目的是爲了解決高齡老人基本生活問題,對保障高齡老人的生活質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不同地區的發放標準不同,以鄭州市爲例:
(一)年滿80—89週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二)年滿90—99週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三)年滿10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從2015年1月1日起,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80週歲及以上高齡老年人生活補助、100週歲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補助費等統一爲高齡津貼。在覈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難對象時,高齡津貼不計入家庭收入在徵收個人所得稅時,高齡津貼不計入個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