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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課標四個學段目標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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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課標四個學段目標解讀

1、課程目標九年一貫整體設計。課程標準在“總目標”之下,按1~2年級、3~4年級、5~6年級、7~9年級四個學段,分別提出“學段目標與內容”,體現語文課程的整體性和階段性。各個學段相互聯繫,螺旋上升,最終全面達成總目標。

2、學段目標與內容從“識字與寫字”、“閱讀”、“寫作”(第一學段爲“寫話”,第二、第三學段爲“習作”)“口語交際”四個方面提出要求。

3、課程標準還提出了“綜合性學習”的要求,以加強語文課程內部諸多方面的聯繫,加強與其他課程以及與生活的聯繫,促進學生語文素養全面協調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