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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階段課標對寫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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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階段課標對寫作的要求

在義務教育2011年版的語文課程標準總體目標與內容中的第8條,即寫作教學的總體目標,課標表述的要求如下:

“8.能具體明確、文從字順地表達自己的見聞、體驗和想法。能根據需要,運用常見的表達方式寫作,發展書面語言運用能力。”

本條目標要求文字雖然簡短,要求卻不低。

“具體明確”是對寫作內容的基本要求,也是對寫作風格的基本要求,在當下尤其顯得重要。大家知道,我們過去的寫作教學多少受到文藝創作思潮的影響,幾十年以來都是提的過高要求,類似乎對作家的要求。這一次的要求“具體明確”,從根本上反對浮豔文風,反對華而不實的扭捏作態和無病呻吟,讓孩子從小開始言之有物,不說空話大話套話,而是要說真話實話心裏話,這也是從做人開始進行要求,進行人格培養。

在小學階段和初中階段,不追求所謂的優美豔麗,堅持要求學生的作文具體明確,洗盡鉛華,追求本真,堅持四年,就給孩子打上了誠實的底色,也培養起了一種講求實際注重客觀看重實證的科學態度,而這些科學態度和科學精神的養成,對學生一生的成長都是極其有用的地方。

“文從字順”是從語言表達的角度的提出的基本要求。這樣的要求有別於語言優美、語言富有磁性,語言修煉非常老道等。文從字順,就是在語言表達上所使用的文字元合表達內容要求,能夠把內容恰如其分地表達出來。意思是通順的,文字也是與內容一樣,是流暢的,一點不耽誤讀者對文字的理解。這裏同樣沒有了語句優美說,只要通順達意即可。完全沒有必要去專爲語言絞 盡腦汁尋找出路。

遺憾的是我們的不少教師覺得這樣的要求不過癮,儘管自己很難寫出一篇東西,仍然頑強地要求學生要語言優美,富於感染力等等。堅信用國際標準就能夠達到國家標準,用國家標準就能夠收穫市一級優秀的水平,脫離實際地區相信“取法乎上得乎其中”,而最終的結果是高中畢業時在寫作上還得糾正錯別字和病句,下筆成文,文從字順的還真的寥寥無幾。

寫什麼呢,寫“自己的見聞、體驗和想法”,這三大內容應該都是實實在在的東西,不需要去絞盡腦汁另編一套該說。許許多多的事件和許許多多的瞬間,可以說都給我們留下了很多的豐富內容以及引出的聯想,我們對這些社會生活,對自然,對人生,也因爲生活其間,是應該有自己的感悟體驗和想法的。作文就寫這些,而不要去另搞一套,裝神弄鬼,故作高深,無病呻吟,故作姿態,拿腔拿調,胡編亂造,扭捏作秀。

“發展書面語言能力”是一項相對比較陌生的任務。好多年了,我們已經沒有去做發展學生書面語言能力的工作了。書面語言運用與口頭語言運用的差異,就是我們需要努力的地方。大致說來我們應該明確的地方是:

書面語言要求表達上更加理性嚴謹規範,更加抽象概括,更加能夠裝載衆多的內容。這就涉及到複句多重複句的問題,關聯詞語的問題,講究形式邏輯的問題,這是一項長期的艱鉅的任務,也是一項語言教學能夠密切聯繫實踐的最直觀的教學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