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願申請:
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殘疾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受理視窗提交書面申請。
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委託人可以代爲辦理申請事宜。
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應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逐級審覈:
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依託社會救助、社會服務“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受理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並進行初審。
初審合格材料報送縣、市級殘聯進行相關審覈。
審覈合格材料轉送縣、市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定,殘疾人家庭經濟狀況依託居民家庭經濟狀況覈對機制審覈。
審定合格材料由縣、市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縣、市級殘聯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