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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師範學院體育生錄取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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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師範學院體育生錄取標準

體育生錄取原則是 : 專業分和文化分均過線的體育類考生按照以下原則計算投檔綜合分,按投檔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同分時,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願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志願順序相同則全部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