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產權房一般是經濟適用房或者是房改房(需要33%產權持有者單位的同意出售),簡單講就是按照法律,產權是可以按照份額劃分的,百分之六十七產權,就是你只擁有百分之六十七的權利。
主要看是否有產權證,如有,取得產權證五年後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時需交納10%的土地出讓費,既可成爲完全產權。
你的風險在於房主如沒有取得房產證,或房產證沒有滿五年,既使買了房也沒法過戶,存在房主另行處理風險,而且得不到法律保護。
房改房百分之67產權,是在九十年代房改初期的產物,即參與房改的買受人所購買房屋僅佔產權的百分之67的比例,另百分之33的產權屬於原售房單位所有,但這百分之33產權買受人享有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