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人和環境不能相得益彰。爲什麼呢
首先,我們看"相得益彰"的解釋是指兩個人或兩件事互相幫助,互相配合,雙方的能力和作用更能顯示出來。出自《史記·伯夷列傳》:"伯夷、叔齊雖賢,得夫子而名益彰"。
第二,環境和人物分屬不同類別,既不能相互配合,又不能相互幫助,各管各,不相容,怎能在對方襯托下更顯示能力和作用出來。
第三,人物和環境是主客體關係。人是主體,環境是客體,相互不處在同一層面,只有客體襯托主體,烘托主體,使主體更突出,更鮮明。但不能反過來,不通用。
所以,相得益彰不能用於人和環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