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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評估報告需要公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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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評估報告需要公示嗎

當然是需要公示的。評估機構會按照房屋徵收評估委託書或者委託合同的約定,向房屋徵收部門提供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

然後由房屋徵收部門將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在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示,不進行公示是違法的。

公示之後被徵收人有疑問的,可以要求評估機構解釋和說明。如果被徵收人有異議,需要在收到書面複覈評估申請之日起10 日內書面申請評估機構對評估結果進行復核。如果對於複覈結果還不滿意,還可以在10日內向當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1、房產進行評估的時候需要公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四條,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 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爲基礎,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