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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綠色建築申報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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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綠色建築申報流程

南部新城於2016年成功獲批省級綠色建築和生態城區區域集成示範(以下簡稱“示範區”)。爲進一步發揮綠色建築集約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示範效應,規範示範項目的申報和評定管理,經研究,組織開展南部新城2021年度綠色建築示範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項目應爲南京市南部新城(核心區)範圍內的新建綠色建築項目或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項目,並應符合《2021年度南京市南部新城綠色建築示範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要求。

(二)已獲得省級建築節能專項引導資金獎補的項目,不再重複補助。

(三)各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落實申報材料的組織和準備,明確具體責任人、實施項目進度、補貼資金使用計劃等。

(四)項目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項目實施方案組織項目實施,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內容、建設標準、目標任務等。因客觀原因導致項目發生重大變更的,應按原項目申報程序由項目申報單位提出申請,經管委會覈准後方可變更。

(五)各項目申報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對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的項目,一經查實,南部新城管委會將取消該申報主體本年度及未來三年的申報資格。造成財政資金損失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二、申報材料

(一)項目採用紙質材料報送方式,各申報單位按照規定要求填寫申報書(附件2),連同實施方案及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並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六份報送至南京市南部新城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

(二)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爲2021年5月20日,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逾期者不予受理。

南京市綠色建築示範項目申報流程:

1、 申報單位按照《2021年南京市綠色建築示範項目申報指 南》的要求,填寫申報書及承諾書,並提交申報材料,同時對材料真實性負責。申報材料一式 四份。

2、 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示範項目的申報材料由各區建設 (房產)主管部門受理和初審市屬公共機構項目申報材料由南京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服務中心受理和初審BIM示範項目由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圖 設計審查管理中心受理和初審 其它類型綠色建築示範項目申報材料由南京市綠色建築與綠色 建材發展中心受理和初審。

3、 已獲得國家、省示範補貼的項目不得重複申報。

4、 示範項目原則上應在年度內實施完成。 南京市綠色建築示範項目申報範圍: 1、 新建綠色建築示範項目,包括單體示範項目、片區技術集成示範及綠建小鎮項目 2、 超低能耗建築示範項目,包括超低能耗建築、近零能耗 建築和零能耗建築 3、 新建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示範項目,包括採用地(水) 源熱泵系統、太陽能熱水、光伏等應用的建築工程 4、 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示範項目,包括對公共建築或居住建 築實施節能改造或綠色化改造的項目 5、 建築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示範項目,包括建築能耗資訊統 計、重點耗能建築審計和建築能耗監測平臺數據傳輸維護等項 目 6、 BIM示範項目,包括採用B1M技術進行設計、建造的民 用建築、市政橋隧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