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聚美館>智慧生活>心理>

不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心理 閱讀(2.84W)
不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一般泛指沒有證據證明的事實,也就是很多人都這樣說或者評價的事實,估計的推理的已經設想臆想的,不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經常被編制虛構成案件事實就會製造出陳滿案,呼格案,張玉環案,在法治社會沒有犯罪事實卻會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死於非命或者牢底坐穿  ,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爲有處有還無。

不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無論是自然人還是公司等法人主體,在實施相關民事行爲時,均應當以法律爲準繩,依法實施相關行爲,如該行爲違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欠缺其他法律要件,則該行爲爲無效民事法律行爲,自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