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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怎麼補繳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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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怎麼補繳滯納金

1、用人單位整體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可直接到社保經(代)辦機構申報月報補繳。社保系統打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月報補繳表》一式三份,滯納金透過系統按照計算規則自動計算,與用人單位月報欠繳金額一併收繳。

2、用人單位申報月報補繳時須從最早欠繳月依次補繳。

3、自7月起,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的,應於每月27日(每年2月份爲25日)前進行月報補繳。超過上述日期進行上月月報補繳的,則生成用人單位當月月報,但不發送財務進行銀行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