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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製箱梁存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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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製箱梁存放要求

1、構件堆放場地應平整壓實,周圍必須設排水溝。

2、構件應根據製作、吊裝平面規劃位置,按類型、編號、吊裝順序、方向依次配套堆放,避免二次倒運。

3、構件應按設計支承位置堆放平穩,底部應設定墊木。對不規則的柱、樑、板應專門分析確定支承和加墊方法。

4、屋架、薄腹樑等重心較高的構件,應直立放置,除設支承墊木外,應於其兩側設定支撐使其穩定,支撐不得少於2道。

5、重疊堆放的構件應採用墊木隔開,上、下墊木應在同一垂線上,其堆放高度應遵守以下規定:柱不宜超過2層樑不宜超過3層大型屋面板不宜超過6層圓孔板不宜超過8層。堆垛間應留2m寬的通道。

6、裝配式大板應採用插放法或背靠法堆放,堆放架應經設計計算確定。

1、箱梁存放時 ,存樑支點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2、存樑臺座同端支點頂面相對高差不應超過2mm。

3、雙層存樑時,下層 箱梁應已完成終張拉,且壓漿強度已符合設計要求。

4、雙層存樑中心線應上下對齊,未經設計單位檢算同意,不同跨度的箱梁不得雙層存放。

5、架樑前應檢查支座板處混凝土密實情況,有空洞或不密實的嚴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