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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樣算
平均績點=∑(每門課學分*每門課所獲績點)/∑(每門課的學分).學期之間並沒有加權要求(至少未聽說)。至於重修的課程,有可能重修的績點將原來的績點完全覆蓋(重修並不使學分增加)。
在電腦上可以利用這個公式算出三個學期的平均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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