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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力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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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力的定義

(英文名:Balance force)是指幾個力作用在同一個物體上,如果這個物體仍然或變成處於 靜止狀態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或者是合力爲零則這幾個力的作用合力爲零。平衡力還分爲多力平衡和二力平衡,二力平衡的條件是:二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一條直線上、作用在同一個物體上。

物體在共點力的作用下,保持靜止或做勻速直線運動,我們就說這個物體處於平衡狀態,即作用在物體上的幾個力的合力爲零

要使物體保持平衡條件,作用在物體上的力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這個條件叫做力的平衡條件。而共點力作用下物體的平衡條件是

=0,即作用在物體上的幾個力的合力爲零,叫做力的平衡。當物體只受到同一直線上的兩個共點力的作用,且合力爲零時,則二力平衡,二力之間互爲平衡力。

1、平衡力的定義:如果一個物體在幾個力的作用下,保持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則這幾個力則這幾個力的作用效果相互抵消,我們就說這幾個力平衡。

2、平衡力可以歸類爲二力平橫。因爲可以求兩邊的合力。

3、定義:一個物體在兩個力的作用下,保持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的狀態,則這兩個力就平衡稱二力平衡。

4、條件:作用在同一個物體兩個力若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同一條直線上,這兩個力就平衡。此時合力爲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