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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爲500元,報銷比例爲55%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爲300元,報銷比例爲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爲65%。
二是年滿7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爲500元,報銷比例爲50%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爲300元,報銷比例爲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爲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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