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專業人員不準私自檢修電氣設備和開關
(2) 非電工人員不準拆卸、修理電氣設備及用具
(3) 不準私拉亂接電燈、插座等一切電氣設備,安裝修理須找專業電工
(4) 物料堆放不準遮檔配電箱、開關櫃及其消防設施、相應標誌
(5) 不準違規使用大功率電熱設備
(6) 不準使用絕緣損壞或已老化失效之電氣設備
(7) 不準用水或潮溼抹布清理電氣設備
(8) 不準使用與設備不相符的熔絲(保險絲),更不準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9) 不準使用存在故障隱患或正在檢修中的機械、設備
(10) 不準在電線上搭掛各種鐵器、傢俱以及乾菜等物品,特別是晾衣鐵線要與電線保持距離,以防磨破電線時電傷人。
電氣安全“十不準
①未持電工合格證,不準安裝,維護電氣設備。
②任何人不準亂動電氣設備和開關。
③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設備或工器具。
④不準用電熱設備和燈泡取暖。
⑤檢修中停電設備,任何人不準擅自合閘和拔去熔斷器。
⑥熔斷絲熔斷時,不準隨意加大容量或更換鋁(銅)絲等。
⑦未辦動火票不準在電纜夾層或電纜溝進行明火作業。
⑧不準隨意進入或接近高壓電氣設備區域。
⑨未辦工作票(操作票)不準進行電氣作業(操作)。
⑩發現有人觸電,不準在未切斷電源時,解救觸電者。
三大紀律
①非電工不得從事電工作業。
②電工人員要經過培訓、考試、認證後才能從事電氣作業。
③一切電工作業應按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辦。
八項注意
①電工作業必須精力集中。
②穿戴好電氣安全防護用具
③停電、驗電、放電不能忘。
④裝設臨時接地線、遮攔要做到懸掛標示牌。
⑤設臨時線路要審批、施工中要小心謹慎,防止墜落。
⑥斷電檢修、要設監護人。
⑦定期檢查、按時測試、消除隱患。
⑧發生觸電事故,要先切斷電源並迅速搶救,同時立即報告。
1、不準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2、不準甩掉無壓釋放器、過電流保護裝置
3、不準甩掉漏電繼電順、煤電鑽綜合保護和局部通風機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
4、不準明火操作、明火打點、明火放炮
5、不準用銅、鋁、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6、停風、停電的採掘工作面,未經瓦斯檢查,不準送電
7、有故障的供電線路,不準強行送電
8、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失靈後,不準送電
9、失爆設備、失爆電器,不準使用
10、不準在井下拆卸礦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