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項目建議書,包括項目投資機會研究、預可行性研究等
(二)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和資金申請報告等
(三)協助建設單位進行項目前期策劃,經濟分析、專項評估與投資確定等工作
(四)協助建設單位辦理土地、規劃許可等有關項目建設手續
(五)協助建設單位提出工程設計要求、組織評審工程設計方案、進行工程設計優化、技術經濟方案比選並進行投資控制
(六)協助建設單位進行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或施工企業及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服務供應商的招標工作,簽訂合同並監督實施
(七)協助建設單位落實施工組織,參與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
(八)協助建設單位提出工程實施用款計劃,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和工程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等
(九)協助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向建設單位移交竣工檔案資料,配合審計,生產試執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 配合做好項目後評估
(十)工程諮詢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