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法是指對於已經批覆的機構編制事項,在三個月內需要就落實情況,向機構編制部門進行備案。
根據單位成立、撤銷、調整等不同的機構編制調整情況,單位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
透過備案,機構編制部門可以瞭解單位落實情況,督促機構編制事項有效落實。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