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門牌證一般在三個工作日到七個工作日之間,單門獨院的普通門牌每戶10元,樓房住戶(包括樓幢牌、單元牌、戶室牌)按每戶15元收取。需要製作銅牌的包括安裝費用在內共120元,補領們牌證的按每戶5元收取工本費。
申請條件
擁有本縣區域內個人合法住房
申報材料
1、城鎮居民辦理:需帶房屋的土地證或房產證(二者帶一)及城鎮居民戶口本、身份證辦理
2、門店出租,在後面居住:需帶房屋的土地證或房產證(二者帶一)及城鎮居民戶口本,辦理臨街門店牌和住戶牌兩種
3、購買二手房:需持原門牌證、過戶證明及本人戶口本和房產證辦理
4、門牌證遺失:需持房屋的土地證或房產證(二者帶一)及本人戶口本、身份證辦理
5、既無土地證,又未辦理房產證:樓房需帶房產交費手續、本人身份證辦理平房需帶單位或居委會的證明信、身份證、戶口本辦理
6、新建小區居民入住:需由開發商提供小區居民的相關材料到縣民政局地名辦統一辦理。